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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经开区202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6-08-27 08:41:28  来源: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


区属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合肥经开区202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合肥市高、中、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流程

请参加2026年度合肥市评委会评审的申报单位或个人将评审材料进行系统申报,申报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hrss.ah.gov.cn/),点击“资讯中心—专题专栏—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进行网上集中申报。个人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10月16日17:00,逾期申报系统将自行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人员、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委会均须使用系统,实行职称申报、审查、评审等全程网上办理。评审通过人员自行打印电子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前可在该平台--帮助中心自行下载学习《职称申报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联系电话:63687880、65329082、63730880)。



二、参加省相关高、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流程

参加委托安徽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审的,相关申报评审要求以各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评审通知为准。其中,省各评委会对申报截止时间和审核截止时间未分别予以明确的,申报人所在单位至少于评委会材料受理截止前2个工作日,将申报人材料点击提交,由申报系统各级审核账号按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三、继续教育证书申领

凡合肥经开区辖区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因职称评审需要领取继续教育学时审核登记证书,申报人员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审核后汇总、统计本单位符合参评条件人员名单,凭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参保证明和领取继续教育证书花名册(详见附件),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一楼2116办公室免费申领,申领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本时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本人二寸照片一张。



四、继续教育学时审核

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相关事项,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相关要求执行,《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政策问答》可登录合肥市人社局网站查询。请参加2026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携带已登记验印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学历证书及学时证明材料原件,到天门路80号合肥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一楼2116办公室办理继续教育学时审核。



五、中级职称直接认定

博士毕业申请中级职称直接认定合肥市每年集中受理一次,符合中级职称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模块在线注册、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学历、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等佐证材料扫描件,无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材料申报时间:2026年9月17日~10月16日17:00。有关事项详见合肥人事考试网《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初次认定职称业务指南》。



六、申报材料和工作流程

(一)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原始版”)、1份为打码隐去申报人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照片、身份证号码)的申报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打码版”),不得过度打码(如有关获奖、专利证书以及所在项目组其他成员姓名,履历中原单位、合作单位信息等)。申报人应按规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线上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核时根据核验需要,另行通知提供相关材料);


2.《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审签表》、《单位公示证明》;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时验证页;


4.《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或《非在编人员证明》(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交);


5.《申报破格(转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申报破格或转系列评审人员需提交);


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实行聘任制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交);


7.《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8.各类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


申报人须登录网站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要求准备材料并线上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在评审结果文件下发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集中保管以备核查。省、市各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申报材料另有要求的,按要求执行,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


(二)工作流程

申报职称评审,需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公示后,逐级上报。


1.个人申请。申报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一致性负责,并提交《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


2.申报人所在单位初审、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本单位申请人员情况,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证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及申报材料“原始版”和“打码版”的一致性进行确认。初审后将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审核人姓名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审签表》《单位公示证明》方可上报。


3.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各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复核,对申报人员身份、工作岗位、学历、资历、业绩成果以及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把关。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4.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各评委会组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


在我市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的,须经市人社局审核;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须经省人社厅审核。


我市未设立相关评委会的,由市人社局委托省相应职称评委会评审。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后,由市人社局线上开具委托评审函。县(市)区、开发区未设立相关评委会的,由同级人社部门委托市相应职称评委会评审,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即可,不需上传委托评审函。


5.评审结果公示和审批。职称评审结束后,各评委会组建单位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通过人员经相应级别人社部门审批下文后,可自行打印电子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七、优化职称评审工作

1.持续推行职称“盲评”改革。实行评委盲抽、材料盲审、过程盲评。评委会组建单位在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督人员)监督下抽取专家评委,评审系统自动匹配、随机产生。评审系统自动分配评审材料。评委看到的申报材料关键信息(姓名、单位、照片、身份证号码)打码屏蔽,姓名以编号序列号代替。鼓励有条件的评委会组建单位探索实行职称评审全程录音录像。


2.规范职称申报渠道。申报人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个评委会、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层级申报职称(含申请直接认定各层级职称资格)。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3.强化职称申报诚信管理。严守政治与职业操守底线,确立以德为先评价导向,将科研诚信、职业道德放在职称评审首位,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学历、资历、聘期、论文、专利、课题、获奖、业绩、病历、技术报告)必须真实完整,签署诚信承诺书,对真实性终身负责。存在科研失信、职业道德失范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所有“打码版”申报材料均不得出现本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各评委会应主动加强规范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打码行为,统一尺度标准,避免出现将主要业绩内容、关键核验信息隐去等过度打码行为。


4.严格落实保密管理规定。全面强化申报人、申报单位、各级审核人员、评委会工作人员保密意识,严禁将涉密项目材料、涉密课题报告、内部涉密技术文件等作为业绩佐证上传职称评审线上申报平台。如有发现,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纪律与法律责任。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51-63852853


地址:合肥经开区天门路80号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号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2116室。



附件:继续教育证书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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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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